“侗家有个正月二,姑娘临嫁抢鸡节,谁抢得鸡跟谁去,爹娘
鼓楼抢鸡
不得硬强迫。”
如果姑家的女儿不愿嫁到舅家,便可依据老规矩,由姑娘的父母出面,抬出家里最好的米酒,摆上糯米磁粑,把娘舅两寨的“嘎佬”(最受尊敬的长老)请来做仲裁人,于农历正月初二,在女方寨子的鼓楼前坪地上摆开阵势,中午时分,礼炮三响,抢鸡便在鞭炮声中开始,姑娘将一头倒捆着公鸡,一头挂有饭囿(一种竹制的盛饭用具)的长扁担在肩上,公鸡在身前,饭囿在身后,女伴们在其后用手护着长扁担,姑娘则用鸡挑逗前来抢鸡的表兄和其他想娶她的男青年一块来抢。
每每发生这类事情,不仅女方寨子和舅家寨子的邻里乡亲会赶来助威、看热闹,四乡邻里的人们闻讯也会赶来凑个热闹,平常与姑娘玩得来、又想与姑娘结为秦晋之好的外寨男青年,无不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,从四面八方赶来博一把。
按习俗规矩,抢鸡只准用嘴,不准用手,谁抢得鸡,姑娘就跟谁走,表兄和同伴的推搡 下,开始羞答答地用嘴巴来咬表姐妹甩过来的拍打着翅膀的公鸡。在鞭炮声和欢呼声中,抢鸡活动逐步紧张激烈起来,直到把一只活生生的大公鸡用嘴一块块撕下,只剩大腿,或者咬断鸡脚把鸡抢到方才罢休,抢到鸡后的表兄和同伴们往往满脸血污,一身疲倦,最后,众人会欢呼雀跃地把胜出者抛将起来。
“鼓楼抢鸡”通常是在欢快的气氛中进行的,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,对此,舅家的人也无话可说。
这种以娱乐形式调解婚姻矛盾的侗族民俗,现已演义成一项场面精彩热烈的传统节庆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