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阳市物价局曝光6家违规卖盐经营户,同时发出提醒——
乱涨价 最高罚500万元
昨日,贵阳市物价局曝光6家违规卖盐的食盐经营户,这6家食盐经营户将面临经销食盐以来最重的处罚。同时告诫食盐经营者:乱涨盐价,将从严从重处罚,最高可能被罚500万元。
据了解,这6家食盐经营户是:金阳金建食杂经营部、金阳学兵食杂经营部将300克包装的食盐由1元的定价提高到2至3元销售;艳山镇茶叶坡孙姓经营户和共大“乐万家”超市以10元每袋的价格出售食用盐;大山洞集贸市场一经营户以10元每斤出售假冒食用盐;中坝华联万家超市购买20元以上商品凭购物小票换购2袋食用盐;乌金路潘老五便民店将300克包装食盐1元定价提高到5元。
贵阳市物价局负责人称,6家食盐经营户违规销售食盐,已经涉嫌价格违法,除被责令将多收价款退还顾客外,物价部门还将按照相关法规对他们从严处罚。同时提醒,全市食盐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规定,严格加强价格自律。食盐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串通涨价,不得恶意囤积居奇,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,不得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,不得通过限制产量或供应量等方式人为抬高价格。
对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的食盐价格违法案件,将从严从重处罚,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。消费者如发现食盐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,可拨打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据了解,2010年12月1日起,省物价局规定:650克纸塑小包装碘盐零售价格为2元每袋,300克纸塑小包装碘盐零售价格为1元每袋。碘盐擅自涨价行为将被严处。(罗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