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黔在线讯 因拆迁赔偿纠纷,红花岗区居民韦某某索性在路中搭起木棚住了多年。去年,经当地相关部门协调,韦某某获赔住房一套,但事后他却没有信守诺言拆掉木棚,反而把木棚租给他人做小买卖。3月9日,记者在辖区红花岗区北京路办事处采访获悉,该办将对此木棚进行强拆。
据办事处政法委书记陈云武介绍,2005年,相关部门在拆除火车站附近春天路违法建筑中,韦某某的房屋因不能提供合法手续遭到强拆。但没过多久,韦某某又在原地搭起了一个与原有住房相同面积的简易木棚居住。2009年12月,辖区北京路办事处考虑到韦某某一家的特殊困难,出资在遵义天阳小区为韦某某购买了一套面积127.7平方米的经济实用房,不仅如此,办事处还出资对房屋进行了简装修,并添置了部分家具家电。
陈云武向记者出具了一份由韦某某亲笔签字并按上手印的承诺书,时间为“2009年12月11日”,韦某某承诺获得经济适用房后,于2010年1月1日前搬离木棚,并将此违章建筑予以拆除。
陈云武说,没想到,韦某某一家搬进新居后,却并未将违章搭建的木棚拆掉,而是出租给他人从事修理和贩卖草药。
记者现场采访看到,由于该违法建筑物搭建在路中,不仅影响市容市貌,且造成该路段长30米、宽7米的路面无法水泥硬化。
记者到天阳小区找到了韦某某的新居,问及为何不信守诺言拆除违法建筑,韦某某说,他认为仅仅获得一套住房是不够的,还得还他一间门面,因为当初他遭到强拆的房屋是有门面的。不过,韦某某坦承,被强拆的房屋是他1996年购买的,的确没有合法手续。
陈云武说,办事处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对这一违章建筑予以强拆。
|